雪地惊现尸体
2009年11月11日上午11时11分,礼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礼县城关镇冯崖村通往马山村的乡村道路边的水渠中发现有一具尸体。(称作11.11杀人案)接到报警后,礼县公安局局长尤自强和副局长立即带领刑警大队民警在第一时间内赶往现场。随着案情一级一级的上报,此案引起了陇南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并组成专案组侦破。
经民警现场勘查及调查后发现,死者名叫蒋某,约40岁左右生前和其妻居住在城关镇一出租屋内,在县城开出租车为生。死者口袋均有明显翻动迹象,身上无任何钱物,也无证明其身份物品,腰间挂有一个手机皮套,手机已不知所去。
凶手为什么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致其于死地?是抢劫杀人还是报复杀人?案发现场是否是实施杀人的第一现场?……侦察员的大脑里充满了种种不解和疑问。
民警再次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并发布悬赏通告,向邻近市县发出协查通报。民警根据所掌握情况,专案组做了两个大胆的设想。
一个是对嫌疑人形相的刻画:嫌疑人年龄可能不超过30岁,会驾驶,且没有前科,对县城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家住县城附近或者在县城居住多年的外来人员,层次不高,有至少一种不良嗜好,毒瘾、赌瘾或者是网瘾等。
基于以上设想,专案组积极争取技术手段查明,被抢劫车辆在徽县江洛收费站出现过。录像显示:11月11日17时30分,被抢劫车辆途经江洛朝徽县方向行驶,11月12日10时54分又从经过江洛收费站返回,车上坐有2人,其中一人上穿白黑相间条纹的毛衣,此二人及有可能就是抢劫杀人的嫌疑人。
经过一翻仔细搜索,民警们很快发现了藏匿在村民家中的追捕目标,并将两人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