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快播庭审延伸出很多话题,而网友们最关注的则是,由这个播放器传播的不雅视频到底有没有罪。我们都知道,传播视频并非快播一方所为,而是基于用户的分享;但另一方面,公开传播不雅视频确实涉嫌违法。基于某些用户的分享,让快播背了黑锅,听上去很冤枉;而目前,对于娱乐方面,我们缺少了一个核心机制 - 分级审核。
简单回顾一下快播事件:
2014年8月,快播CEO王欣在国外逃亡110天之后,被正式抓捕。此后,快播官网声称,愿配合公安部门调查;2015年,快播公司因无力承担2.6亿罚款而倒闭。
2016年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时,采取了视频直播的方式,并迅速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在支持快播的用户们看来,这是一场技术宅与司法的分庭抗礼,王欣强调“技术无罪”,快播的辩护律师更厉害,被网友称为“实力嘴炮”。
这场公开的庭审令我们重新审视了一下我国的司法,如果能够建立一套完善的娱乐分级制度,或许就能避免一些问题。但是从传统角度来看,分级制度并无先例,欧美国家的分级制度或许不适用于我国的国情。这就需要更多专业人士去探索,并设计出适合国情的分级制度,才能避免被辩方律师吊打的尴尬局面。
经过这一役,快播CEO王欣获得了更多网友的关注,以及我国司法上对于娱乐分享的分级制度漏洞之审视。大家或许都熟悉王欣所声称的“技术无罪”,而在司法人员看来,通过P2P播放器分享海量不雅视频就是犯罪,两者之间非黑即白。但是,网友们对于王欣的力挺在于:视频并非快播公司主动分享,快播是一款人人可以分享视频的播放器,与该公司负责人无关联。
娱乐分级制度,主要指影视和游戏方面的分级,这在我国暂时是缺失的部分。因为没有这个制度,才出现了一些漏洞,乃至辩方律师吊打司法人员之现象。如果分级制度存在,或许快播对于这些视频的审核会更有力度,甚至会避免快播公司“人去楼空”的结局。
或许这样说有失公允,但个人认为:如果游戏与电影方面没有建立分级制度,那么,未来或许还会有类似于快播这样的事件发生。从源头来看,快播当然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但用户分享监管还需要一系列的措施 - 上网实名制、身份证验证+面部识别等,以此来截断不雅视频的传播,不仅需要视频播放器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