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息,由于盛行网络
游戏,其中虚拟的钱币及宝物可以交易换成可用的新台币,所以有部分上班族在家里或网咖打游戏累积虚拟钱币或宝物,每月可换得上万元零花。
高雄市一家船务公司年轻员工「小周」夫妻,都是网络游戏玩家,他们原只是单纯玩游戏消磨时间,后来发现变卖虚拟钱币及宝物可以赚钱,便开始打游戏赚外快;小周说,要选择热门的游戏,虚拟钱币及宝物才更值钱。
小周表示,网络游戏入门并不难,大约只要两星期时间就能基本掌握,接下来只要认真打怪物,玩家的虚拟人物等级及能力便持续上升;接下来每天花费两个小时至四个小时「加班」,每月赚上万元的外块不是难事。
在机关上班的「阿福」说,网络游戏月费约三百多元(新台币,下同),目前网咖费用每小时不到十元,每天到网咖加班,每月总成本不到两千元。他最多曾经一个月赚到近三万元外块,最少也有八千多元。
一家模具工厂的基层干部「阿志」,因妻子是同事,所以几乎没有私房钱;他靠打网络游戏赚外块,暗存私房钱。他说下班后在家里打游戏,假日尽量不出门,目前每月进帐私房钱约一万元,与友人小酌的开销就有着落了。